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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做外贸必须先工商登记
《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第一天,记者从贸工局获悉,7月1日当天对外贸易管理处咨询电话此起彼伏,接连不断。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家对新外贸法很关注,问题主要集中在个人、外资企业从事外贸的相关政策上。第一天,已有100个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网上进行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南山区的付平华先生成为首位网上备案登记从事外贸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做外贸必须先进行工商登记
不少人昨天打电话问,个人能不能从事对外贸易?个人做外贸有没有财产门槛?是不是填了表就行了?
贸工局对外贸易管理处林抗介绍,按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个人完全可以从事进出口业务。但必须强调一点,有人认为凡是自然人就可从事进出口业务,这种理解不准确。他说,《对外贸易法》第八条规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这里"个人"的概念并非自然人。
个人要从事对外贸易必须先到工商局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把个人变为个体工商户(或独资经营者)。个人从事外贸没有财产要求。办完工商登记后,可先在网上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五个工作日后再到贸工局信息中心进行资料核对。之后,还应到海关、税务局、外汇管理局、检验检疫局等进行相关备案。
外企做外贸必须先增加经营范围
电话咨询的另一焦点来自外资企业。有外资企业问是不是所有的外资企业都可从事外贸业务?外企是否可以从国外进口货物再销售到国内?
贸工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刘胜说,7月1号以前外资企业只能做与生产相关的进出口业务,进口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设备,出口自产产品。7月1日后,所有外资企业都可以从事进出口业务。但有一条需要提醒外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外企增加经营范围必须先进行经营范围变更。
针对外贸经营权的完全放开,商务部外资司相关负责人在6月29日在京举办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培训班上提醒大家,获得完全外贸权并不等于获得相应分销权,我国的分销权并没有放开。除了已在我国获得分销权的内、外资企业外,其他申请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和个人,在其备案登记申请"备注"一项中将加盖"无进口分销项目"公章。
无注册资金要求不需年审
有人问,新外贸法实施后还有没有注册资金要求?有意从事外贸的人担心,如果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但又不确定能否有业务,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年审?
贸工局对外贸易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从事外贸不再有注册资金要求,也不再需要年审。换言之,如果企业或个人进行过备案登记后,什么时候做、做还是不做、做多少外贸生意均是自已说了算,政府不再进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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